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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出入证”发放及使用的通知(2020-02-28)
各位居民:
疫情防控期间,航头镇对所有本市户籍居民和有固定居住地的外地来沪人员实行通行证制度。统一制作的疫情防控“临时出入证”即将下发,该出入证将作为疫情期间航头镇区域内各检查道口使用,具体提示如下: 1、本证对应有持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同时使用。 2、红色证为本市户籍人员,蓝色为非本市户籍人员(附样张)。 3、鹤鸣居委将按照原主动登记在册的居民信息制作和下发“临时出入证”。请各位居民于2月28日下午13:30开始,凭身份证到小区物业处领取,未领到证的居民请至居委填写申请表申请办理。 4、领到“临时出入证”的居民,凭证进出小区,不再使用一次性小票。另外,之前居委下发的绿色“居民临时出入证”,请交至物业回收。 感谢您的配合! 鹤鸣(居)委联系电话:68240966 鹤鸣居委 2020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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